13 項核准功效之一
調節血糖
指產品能幫助控制血糖,例如降低空腹血糖或糖化血色素。廠商須以人體試驗證明, 受試者吃了產品後血糖相關指標比對照組明顯改善,而且沒有出現反效果。
24 項產品4 人體試驗19 動物實驗1 未標示
食藥署怎麼驗
- 須做人體試驗,受試者為血糖偏高的成人(空腹血糖 100–125 mg/dL、口服葡萄糖耐受試驗第 2 小時血糖 140–199 mg/dL 或糖化血色素 5.7–6.4% 其中一項)
- 每組完成試驗人數不得少於 30 人,試驗至少 8 週
- 必測指標:空腹血糖、糖化血色素(HbA1c)、口服葡萄糖耐受性試驗(給糖前及後 30、60、90、120 分鐘共 5 個時間點)
- 判定:試驗組與對照組相比指標下降須有統計顯著差異(p < 0.05),且試驗組期末相對起始也須顯著下降
整理自食藥署「健康食品之調節血糖保健功效評估方法」,公告 2026-08-20。原始公告